交通事故警察办案需要多长时间?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报警后警察来处理了现场。但这都过去好几天了,也没个结果,我心里特别着急。我就想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警察办案得多久啊?是有规定的时间吗?还是根据不同情况时间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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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大家普遍关心警察办案所需的时间。其实,这涉及到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时间。 首先是现场勘查环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在勘查现场时,要尽快完成对事故现场的拍照、绘图、收集证据等工作。一般来说,如果事故情况不复杂,现场勘查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通常几个小时内就能结束。但要是事故比较严重、涉及人员伤亡或者现场证据复杂,勘查时间可能会延长。 接下来是检验、鉴定环节。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然后是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涉及到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总体而言,交通事故警察办案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从简单事故可能几天就能处理完毕,到复杂事故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不等。当事人要了解这些时间规定,以便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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