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轻微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我被人打成轻微伤,已经报警,派出所也介入了。但这都过去一段时间了,案子还没个结果。我想知道派出所办理轻微伤案件有没有规定的期限,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能知道大概什么时候能处理完。
展开


在了解派出所轻微伤办案期限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轻微伤的概念。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从受理轻微伤这类治安案件开始,需要在三十天内完成办理工作。如果案件情况比较重大、复杂,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办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天,总共最长为六十天。 不过,如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到需要对伤情等进行鉴定,那么鉴定所花费的时间是不算在这三十天或者六十天的办理期限内的。例如,从受理案件开始算,二十天时决定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用了十天,那么这十天是不计算在三十天的办理期限内的,办理期限仍然是从受理之日起三十天,而非四十天。所以,当遇到派出所办理轻微伤案件时,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大致判断案件的办理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