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事故后多久能拿到车子?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车子被交警扣了去处理事故。现在事故处理得差不多了,但车还没拿到。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处理完事故后多久能把车拿回来啊?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事,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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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车主们往往很关心何时能拿回被扣留的车辆。这不仅关系到车主的日常出行,还涉及到车辆的使用和保管等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这意味着,如果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五天内,车主就可以去领取车辆。 此外,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如果交通事故不需要检验、鉴定,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就可以要求取回车辆。 简单来说,如果不涉及检验鉴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拿车;要是涉及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天内可以领车,不过整个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三十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不超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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