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从大队处理到法院需要多久?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案子在交通事故大队处理,我想了解下从大队处理完转到法院,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心里好有个底,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规定,想咨询下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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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从大队处理到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即交通事故大队会展开一系列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交通事故大队处理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会影响后续进入法院的进程。 接下来,如果当事人对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会进入到法院诉讼阶段。从准备起诉到法院立案,一般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后进入审理阶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综合来看,从交通事故大队处理到法院最终判决,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需要鉴定、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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