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一个品类能选择多少个类别?
我打算进行商标注 册,对一个品类可以选择的类别数量不太清楚。我担心选少了会影响商标的保护范围,选多了又怕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下在商标注册时,一个品类到底可以选择多少个类别,有什么具体的规则和限制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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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中,“品类”其实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大类,其中1 - 34类是商品类别,35 - 45类是服务类别。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在一个品类(即一个大类)里,商标注册时选择商品或服务项目是有一定规则的。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每一个大类下可以选择10个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10个项目以内,费用是包含在商标注册的基本费用里的。
如果需要选择超过10个项目,每增加一个项目,商标局会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例如,你在第25类服装品类注册商标,选择了12个具体的商品项目,那么超出的2个项目就需要额外缴费。这种规定是为了合理规范商标注册的范围和成本,既保证申请人有足够的选择来保护商标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又避免随意扩大范围造成资源浪费。所以,一个品类下正常可选择10个项目,也能根据自身需求增加选择数量,但会产生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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