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七岁的和三十几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

我今年十七岁,和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发生了性关系。我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是否合法,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到底犯不犯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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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十七岁的人和三十几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里的十七岁已经超过了十四周岁,所以不涉及奸淫幼女的情形。但如果三十几岁的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十七岁人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就构成强奸罪。也就是说,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双方年龄差距多大,都触犯了强奸罪。 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且不存在上述强迫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通常不会认定为犯罪行为。因为十七岁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但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违法犯罪。不过,由于十七岁还属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可能会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同时,家庭、学校等也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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