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可以开几个对公账户?
我自己开了家公司,在银行开了对公账户。最近业务拓展,感觉一个账户不太方便,想多开几个。但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一个公司到底能开几个对公账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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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收付等业务。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 基本账户是公司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要账户,一家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账户是公司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银行开设多个一般账户。不过,一般账户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专用账户是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账户同样没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只要有特定用途资金管理需求,符合规定就可以开设。 临时账户是公司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比如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等情况。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一般也不会限制数量,但有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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