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庭陪审员有多少人?
我涉及一起经济纠纷案件,马上要开庭了。我听说法庭会有陪审员参与,可我不太清楚在经济纠纷案件里,法庭陪审员一般会安排几个人。我想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以便心里有个底,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法庭陪审员的人数是根据具体的审判程序来确定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简易程序通常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需要陪审员参与。这是因为这类案件相对简单,一个审判员就能够较为高效准确地进行审判。 接着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普通程序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当有陪审员参与时,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合议庭可以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可以有一名或两名陪审员;也可以由五名成员组成,陪审员的人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但要保证合议庭成员总数为单数。 如果是二审经济纠纷案件,二审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也就是说二审程序中没有陪审员参与。 所以,经济纠纷法庭陪审员的人数要依据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是一审还是二审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一审普通程序中,陪审员人数会根据合议庭组成有所不同,但需保证合议庭总人数为单数;简易程序和二审则没有陪审员参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