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这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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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要清楚什么是拖欠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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