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拖欠工资是如何赔偿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应该怎么对我进行赔偿呢?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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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及赔偿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工资,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拖欠你1万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此时公司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你5000元至10000元的赔偿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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