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赔偿我,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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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要是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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