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中对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给我怎样的补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计算补偿金额的呢?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劳动法
  • #拖欠工资
  • #补偿标准
  • #劳动纠纷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劳动法对于拖欠工资有着明确的补偿标准规定。 首先,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拖欠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需按此标准加付赔偿金 。 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这里要注意,“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情况时,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