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除了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应该给我多少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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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下为您详细解释相关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若公司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拖欠您5000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公司可能需要额外支付您2500元到5000元的赔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公司支付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益的主张通常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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