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后还可以起诉吗
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出来了,但我对结果不太满意,就想问问在劳动仲裁过后,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呢?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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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过后是可以起诉的。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的案件,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在收到裁决书的十五天内都能去法院起诉。 这里解释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案件,主要是针对一些小额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而且这些争议的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这类案件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如果用人单位不服,不能起诉,但劳动者对裁决不服,依然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超过了这十五天的起诉期限,仲裁裁决就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需要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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