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生效后还能否向法院起诉?
我最近遇到了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已经生效了。但我对这个结果还是不太满意,心里很纠结。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呢?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劳动仲裁生效后能否向法院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劳动仲裁案件存在“一裁终局”和“非一裁终局”的区别。“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这类案件,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比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非一裁终局”的案件,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哪些劳动争议属于“一裁终局”的情形;第四十八条赋予了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起诉权;第四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一裁终局”裁决的条件和程序;第五十条则是关于“非一裁终局”案件当事人起诉权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