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后还能不能再起诉呢?
我最近和公司因为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了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拿到了仲裁结果,但我觉得这个结果不太公平,心里很纠结。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究竟能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呢?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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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再起诉的,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劳动仲裁和起诉所涉及的法律概念。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前置程序,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而起诉则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然而,如果申请人在接获书面通知后无合理原因而未按时出席仲裁法庭以及未经仲裁庭批准而中途退出审理过程,并因此受到了仲裁庭撤销其仲裁请求的决定,那么该申请人如欲再次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将不再予以受理。这种情况下,也就无法再基于此进行起诉。 另外,如果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起诉且履行了仲裁裁决,那么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再就同一纠纷起诉,除非有新的情况和理由,例如发现了新的证据等。 总之,申请劳动仲裁后能否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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