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12天后还能起诉吗
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经过去12天了,对仲裁结果不是很满意,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啊?想了解下关于这个时间限制方面的具体规定,要是能起诉的话后续要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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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仲裁12天后是还能起诉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同样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就是说,从收到仲裁裁决书开始计算,在十五日内都有起诉的权利。所以,12天仍在这个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是可以起诉的。 不过要注意,如果超过了这十五日的期限,裁决书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裁决书生效,就不能再就该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了,后续如果涉及执行等问题,就得按照生效裁决来履行。 另外,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起诉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比如一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起诉权利上有特别规定。劳动者不服可按上述十五日内起诉的规定进行,而部分情形下用人单位对这类裁决不服是不能起诉的。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决定。 起诉期限: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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