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拖欠工资的话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我该通过什么方式让公司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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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当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里的“应付金额”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数额。 另外,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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