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一个月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我在公司上班,公司拖欠我工资已经一个月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具体能要求公司给我多少赔偿,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还有要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这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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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首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应得工资。在此基础上,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如果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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