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得怎么赔偿我。是只给我补上工资,还是会有额外的赔偿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想了解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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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获得赔偿的。 首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的意思就是,比如你的工资被拖欠了5000元,那么除了这5000元要给你,还得额外给你5000×25% =1250元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其次,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举例来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而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只有1800元,那么公司就要补足这200元的差额。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假设公司欠你10000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到期后公司还是没给,那么公司可能要额外支付5000元到10000元的赔偿金。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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