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几天?

我在试用期工作,最近感觉公司可能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到底要提前多久通知呀?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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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对等角度也体现了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员工一般需提前三日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例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存在这些法定情形。 此外,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辞退员工,即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违法辞退员工,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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