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踝骨折休养留薪期是多少天?
我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脚踝弄骨折了,现在需要休养。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脚踝骨折后的休养留薪期一般是多少天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好安排后续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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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养留薪期在法律上通常称为停工留薪期,它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脚踝骨折具体的停工留薪期天数,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一般要结合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方式以及恢复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比如单纯的脚踝骨裂,可能恢复相对快一些,停工留薪期可能在3 - 6个月;如果是粉碎性骨折,伤情较为严重,治疗和恢复时间长,停工留薪期可能就会接近12个月甚至更长。不过最终的停工留薪期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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