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普通发票虚开多少份会承担刑事责任?

我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听说虚开普通发票可能会有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到底虚开多少份普通发票就会够得上刑事责任呢?我不想因为不懂法律而犯错,所以很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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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普通发票是否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虚开普通发票”这个概念。虚开普通发票指的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虚开普通发票的份数达到一百份或者虚开的金额累计起来有四十万元以上,就可能会被认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具体的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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