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砍伐树木多少棵会被判刑?


在法律中,对于违法砍伐树木是否判刑,不是单纯依据砍伐树木的棵数来判定,还要结合树木的种类、蓄积量等因素。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概念。“盗伐林木”指的是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如果砍伐的是普通树木,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就可能被立案追诉并面临判刑的风险。但要是砍伐的是珍贵树木,无论数量多少,都可能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