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树木达到多少数量才能立案?
我家附近有人在毁坏树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要不要报警。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毁坏树木达到多少数量才会立案呢?我想心里有个底,看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法律会处理的范畴。
展开


毁坏树木达到一定标准会被立案处理,以下从不同情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珍贵树木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来确定。只要有非法采伐、毁坏行为,不论数量多少,都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其次,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这里的盗伐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则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总之,不同的毁坏树木情形,立案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发现有人毁坏树木,可根据上述标准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条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