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定罪与量刑?
我家附近有片林子,最近感觉有人在偷偷砍伐树木。我想了解下盗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要是真有人盗伐了林木,法律上是怎么给他们定罪和量刑的,我心里好有个底,也能决定要不要去举报。
展开


盗伐林木罪,通俗来讲,就是违反森林法的规定,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这里的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这个立案标准是判断是否构成盗伐林木犯罪的一个重要界限,如果达到了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在定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此外,如果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区域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总之,盗伐林木不仅损害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