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林区附近生活,听说有人因为盗伐林木被抓了。我很好奇,到底盗伐多少林木才会达到立案标准呢?是按树木的数量算,还是按木材的体积算?我想了解清楚这个立案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盗伐林木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这里的“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对于“立方米”的计算,一般是根据被盗伐林木的蓄积量来确定。蓄积量的计算需要专业的方法和工具,通常由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和评估。比如,他们会根据树木的种类、胸径、树高,通过一定的公式来计算出木材的蓄积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盗伐的林木达到了上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会对该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一旦查实,犯罪嫌疑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