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殴打他人的“结伙”是几人?
我跟朋友和别人起了冲突,双方互相动了手。现在对方说我们是结伙殴打他们。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上,结伙殴打他人的“结伙”到底是指几个人啊?这种情况对责任认定影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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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结伙一般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就结伙殴打他人而言,“结伙”通常是指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 这里的“结伙”强调的是多人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也就是大家都清楚要一起去殴打他人,并且客观上共同实施了该行为。比如,甲乙两人商量好一起去教训丙,然后一起对丙进行了殴打,这就构成了结伙殴打他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表明,一旦被认定为结伙殴打他人,在处罚上相较于单人殴打他人会更重。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为结伙,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意思联络和共同行为。意思联络就是大家有共同伤害他人的想法和沟通,共同行为就是都参与到了殴打他人的行动中。所以,只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殴打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结伙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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