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如何合并?


下面我们来分别探讨一个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数量,以及多个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合并的问题。 首先,关于一个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过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没有限制一个人设立的数量。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只要符合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比如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必要的从业人员等,就可以依法设立。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一个人可以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 其次,涉及多个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合并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也就是说,要先把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加在一起算出总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算出总税额,然后再按照各企业经营所得占比分配税额。 例如,张先生设立了两家个人独资企业A和B,A企业全年经营所得为30万元,B企业全年经营所得为20万元,那么汇总经营所得就是5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算出总的应纳税额。假设算出总应纳税额为10万元,A企业经营所得占比为60%(30÷50),则A企业应纳税额为6万元(10×60%);B企业经营所得占比为40%(20÷50),则B企业应纳税额为4万元(1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