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超过多少算犯法?


在我国,砍树是否犯法以及超过多少数量会触犯法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即“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指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林木罪则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是盗伐树木,砍伐数量达到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就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滥伐树木,砍伐数量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 此外,即使砍伐的树木数量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但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在砍伐树木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必要的手续,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