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几年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同居一段时间了,周围人说法不一,有人说同居久了就算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我想知道,到底同居几年才能被认为是事实婚姻呢?想弄清楚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界定。
展开


在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并不是以同居年限来简单判定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特定的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只要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这里并没有对同居年限作出具体要求,关键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及在这个特定时间之前。 而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无论同居多少年,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若双方只是单纯同居,想要获得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就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