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重婚罪生了孩子会被判几年?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让人很纠结的事,身边有人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还和别人有了孩子,感觉这好像犯了重婚罪。我就特别想知道,这种犯了重婚罪还生了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会判几年呀?很想弄清楚这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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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有配偶”,就是指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没有经过法律程序解除还在存续的状态;“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是自己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故意和对方结婚,这里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犯了重婚罪生了孩子的判刑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是否生育孩子并不是重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重婚罪的量刑主要还是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处。虽然生了孩子这一情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但通常还是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幅度内量刑。 不过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不是所有重婚行为都一定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比如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或者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总之,具体的量刑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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