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危险器械会被判多少年?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当时情绪一激动就拿了危险器械,现在特别害怕会受到法律制裁。我想知道就单纯持危险器械这个行为,在法律上一般会被判多少年啊?心里实在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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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单纯持有危险器械不一定会被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说的“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是有明确界定的,比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携带数量较大、在人群密集场所携带等情况。 如果持危险器械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比如抢劫、故意伤害等,那么会按照相应的罪名来定罪量刑。以抢劫罪为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持危险器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持危险器械的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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