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罪一般判几年?


涉恶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涉及恶势力犯罪相关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在司法实践中,涉恶犯罪通常涉及多个具体罪名,比如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以强迫交易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再比如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涉恶犯罪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等,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从轻处罚。如果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则可能会加重刑罚。总之,涉恶犯罪的量刑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