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嫖娼会被判几年?
我朋友因为介绍别人去嫖娼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想了解一下这种介绍嫖娼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判几年啊?我对法律不太懂,希望能有个清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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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嫖娼,在法律上被称为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简单来说,就是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的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比如甲知道乙有嫖娼的想法,又知道丙在从事卖淫活动,甲就把丙介绍给乙,让他们完成了嫖娼卖淫的交易,甲的这种行为就属于介绍卖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多次介绍他人卖淫、介绍多人卖淫、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张三在一个月内先后介绍了五个人去嫖娼,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多次介绍他人卖淫,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此外,如果介绍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比如情节比较轻微,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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