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意外撞死人要判刑多少年?


交通事故意外撞死人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情节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若驾驶员对此次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那么他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相关情形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等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例如,若驾驶员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行人突然闯红灯而避让不及导致其死亡,经认定驾驶员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那么驾驶员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驾驶员肇事后逃逸,则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