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时公司具体能赔偿多少钱呢?


工伤赔偿中公司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情况: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情况: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其他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情况: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其他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费用: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它对工伤赔偿的各项标准和待遇都有明确规定,具体赔偿数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