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遭遇车祸伤亡能赔多少钱?


在处理68岁老人因车祸伤亡的赔偿问题时,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所以对于68岁的老人,死亡赔偿金应计算12年。例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0000×12 = 600000元。 其次是丧葬费。它是用于安葬死者的费用。依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假设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老人在生前有需要其扶养的人,如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等,就会涉及此项赔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可能还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其数额一般在几万元左右。 此外,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产生了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关的票据作为凭证。总之,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