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多少钱会被起诉坐牢?
我最近经济上出了点状况,欠了银行一些钱,心里特别慌。想知道到底欠银行多少钱就会被起诉,要是真被起诉了会不会坐牢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界限,好心里有个底,看看后续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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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欠银行钱被起诉了不一定会坐牢。 一般来说,欠银行的钱属于民事纠纷,比如常见的贷款、信用卡欠款没按时还,这种情况下,逾期还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不会涉及刑事问题,也就不会坐牢。这就好比你跟别人借了东西,到期没还,这只是个普通的纠纷。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说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你还款,而你明明有还款能力却坚决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再说说信用卡欠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不过要是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普通贷款欠款,不同地区和银行标准有差异,一般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的欠款金额较大,且借款人有还款能力却故意不还,银行可能会起诉。若法院判决还款后不履行,也可能面临强制措施。 总之,是否起诉、是否坐牢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不是单纯看欠款金额。所以建议尽量和银行沟通协商,按时还款。 相关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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