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坑多少钱算构成欺诈罪?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开的药又贵又没必要,怀疑自己被坑了。我想知道医生坑患者钱达到多少金额,才会构成欺诈罪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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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国《刑法》里并没有“欺诈罪”这个罪名,与之相关的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如果医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病情、夸大治疗必要性等手段骗取患者钱财,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医生明知患者只是普通感冒,却虚构患者患有严重疾病,诱导患者花费高额费用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当患者怀疑遭遇此类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病历、收费单据、对话录音等。可以先向医院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若问题仍未解决,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金额达到诈骗罪的标准,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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