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生病无力偿还怎么办?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对方生病,看起来确实没有能力还钱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办法能尽量保障我的权益呢?是让对方分期还还是有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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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债人生病无力偿还债务,首先要明确,债务应当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这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因为生病失去了偿还能力,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允许债务人分期来偿还债务。比如债务人原本欠债权人10万元,协商后可以每月还5000元,分20个月还清。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是有担保人的债务,要区分担保类型。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不能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则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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