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的钱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别人的钱无力偿还,不用过于惊慌,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办法来妥善处理: 首先是和债权人协商。当你确实暂时没有能力还钱,但又有还款诚意时,可以主动找到债权人,就还钱的期限、方式以及金额等方面进行商量。要是你的这笔债务有抵押担保,比如用房子、车子做了抵押,或者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商量,让抵押人用足够价值的抵押资产来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帮忙偿还。这其中涉及到的抵押,简单说就是把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如果还不上钱,债权人就有权处理这个财产来获得补偿;保证人就是当初答应在你还不上钱时代替你还钱的人。《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其次可以申请调解。债权人能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下,大家心平气和地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相对比较温和,也能尽量维护双方的关系。 然后是仲裁途径。要是双方之前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都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那么可以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具有保密性强、对抗性小、费用相对较低的优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再就是诉讼途径。要是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债权人可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如果债权人胜诉,而你还是没有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即便到了执行阶段,法院也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处理,比如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你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种方式是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