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税务局不再代开发票了吗?
我之前有业务需要都是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最近听说税务局现在不代开发票了,想确认下是不是真的。要是不代开了,那我以后类似业务该怎么处理发票问题呢?有点担心影响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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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目前税务局仍然是可以代开发票的。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对于一些不具备自行开具发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比如,自然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就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不过,不同类型的代开发票业务,在申请流程、所需资料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要求就存在差异。而且,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推进,现在很多代开发票业务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这也方便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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