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取保出来了一般会怎样?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37天取保”。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这“37天”就是这么来的。 当犯罪嫌疑人在37天被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在目前阶段,可能是证据还不充足,或者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后续,案件会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如果侦查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当然,如果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案件可能会撤销或者不起诉。另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所以,37天取保出来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