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够,过户一套房可以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彩礼谈好了数额,但我这边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我名下有一套房,想把这套房过户给对象当彩礼的一部分,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合不合适,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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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彩礼不够时过户一套房这种做法通常是可行的。彩礼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目的一般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当双方达成结婚的合意,赠与彩礼也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习俗和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说,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对方当作彩礼的一部分,就属于房产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你)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受赠人(你的对象)表示接受,那么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房屋过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会正式转移给对方。其次,如果之后双方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结婚或者离婚,关于这套作为彩礼的房屋是否需要返还,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房屋,但房屋作为彩礼的一部分,在符合这些情形时,也可能面临返还的问题。所以,在以房屋作为彩礼过户时,建议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赠与的性质、条件等内容,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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