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双方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要是协商不了,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 其次,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像您说的婚后共同存款、一起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相应规定。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您对象婚内偷偷转移钱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您发现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情况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另外,如果是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擅自转让房产、隐匿房产、以他人名义购房等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