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如何转到其他城市缴纳?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城市生活和工作时,就涉及到将社保转到其他城市缴纳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办理社保转移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般来说,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人员,都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新参保地应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接下来是办理社保转移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这一步主要是发起转移的申请,告知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你有转移社保的需求。 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他们会对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检查,如果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就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若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这一步是新参保地对申请的初步审核和反馈。 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这包括整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信息、资金等,并将其转移到新参保地。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这一步,社保转移的流程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对社保转移的具体操作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