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如果欠别人钱但暂时没钱还,首先不要逃避,积极和债权人沟通是很重要的。 可以尝试和债权人协商,比如商量延长还款期限、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在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若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要是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还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这是基于债务偿还的协商解决方式,能体现双方的意思自治,友好解决问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要是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通过第三方调解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相对平和,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还有仲裁和诉讼途径。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而且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若选择诉讼,就是通过法院来判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