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激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所在的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政策,给了我一些股权。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股权激励在税务方面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如果要交,是按什么标准来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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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激励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通常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等方式。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规,股权激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股票期权,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对于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 + 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 - 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权奖励,获得股权奖励的个人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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