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需要缴纳个税吗?
我获得了公司的限制性股票,不太清楚这方面在税收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限制性股票是不是要缴纳个税,缴纳的话是如何计算和征收的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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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限制性股票和个税的概念。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而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取得收入后要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方面,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参照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有关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限制性股票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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